智慧养老相关政策规定
2024.06.18
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。相关数据显示,截至2021年底,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2.67亿,占总人口的18.90%,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当前和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基本国情。
老年人口尤其是高龄老年人、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、独居老年人等人数的不断攀升,使传统养老服务体系面临巨大挑战。老年人在生活照料、健康管理、精神关爱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加,对养老服务的质量也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养老的发展,从2012年全国老龄办首次提出“智能化养老”的理念开始,到2015年国务院印发《关于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指导意见》,再到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《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(2017-2020年)》,以及后续的政策文件,都为智慧养老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。
《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》中提出:到2025年,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,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%。要加强各级农村单位养老服务网络建设;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。强化农村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;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,推广“党建+农村养老服务”模式;激发村集体和村民发展养老服务内生动力;支持各类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农村养老。
《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(2021-2025 年)》中提出,重点发展防跌倒、防走失、紧急呼叫、室内外定位等智能设备。鼓励发展能为养老护理员减负赋能、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的搬运机器人、智能护理床、智能床垫、离床报警器、睡眠监测仪等智能看护产品。
鼓励开展健康养老数据挖掘理论与方法研究,促进数据创新应用,实现健康状态实时分析、健康趋势分析、健康筛查等功能,提升老年人行为画像、行为监测、安全监控等技术能力。
推进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新7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移动终端、可穿戴设备、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在居家、社区、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。
依托烟雾传感器、门磁传感器、红外传感器、智能床垫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,提供紧急呼叫、环境监测、行为感知等服务,满足居家老年人享受专业照护服务的需求。
运用摄像头、毫米波雷达、红外传感器等智能产品赋能老年人能力评估,提供智慧化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。
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》中提出,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移动终端、可穿戴设备、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在居家、社区、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,发展健康管理类、养老监护类、心理慰藉类智能产品,推广应用智能护理机器人、家庭服务机器人、智能防走失终端等智能设备。
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,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、家庭配备智能安全监护设备。